第十三条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应当尽量避免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查或接受预防性治疗。
血吸虫病的传播有5个重要环节:传染源的粪便进入水体,粪便中的虫卵在水中孵化出毛蚴,毛蚴侵入钉螺,毛蚴在钉螺体内发育为尾蚴并逸出,尾蚴感染接触疫水的人、畜,造成人畜感染。
血吸虫病患者和患畜是血吸虫病的重要传染源。患者或患畜的粪便,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污染水源,如在河边洗刷马桶,厕所和粪缸建在河边,粪船污染河(湖)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做肥料施用,家畜散养或在湖滩放牧等都可能造成水源污染。
急性血吸虫病发病于接触疫水2周至3个月,表现有畏寒、发热、多汗、咳嗽、肝肿大,重者有腹水和肝功能损害。慢性患者早期无明显症状,部分患者有腹痛、腹泻、脓血便,伴有肝肿大。晚期主要表现为肝硬化、腹水或侏儒症、结肠病变等。
血吸虫病的防治措施:健康教育,查治传染源(患者、患畜),粪便管理,查灭钉螺,安全用水,个人防护。
健康素养第十三条摘自《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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