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血吸虫病主要表现为肝硬化和腹水等症状,上消化道出血是晚期血吸虫病最常见和最严重的并发症,出血常发生于食管下段或胃底静脉破裂,临床分型为巨脾型、腹水型、结肠增殖型和侏儒型。
1申请对象:辖区内沪籍居民
2申请条件:疫水接触史、血吸虫病史和因血吸虫病住院治疗史。临床表现:腹水、结肠肉芽肿、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症、脾肿大、脾功能亢进、上消化道出血、食道胃底静脉曲张。
3申请时间:每年3月份和7月份4申请单位: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保乐路2号)
5申请材料:医院治疗血吸虫相关疾病的住院病史。
乙肝二对化验单和免疫检验单(甲胎蛋白)。
血常规化验单(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
肝、脾B超或CT检查报告单(检查结果与血吸虫病相关)。
肝功能生化化验单(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蛋白比例、血清丙氨酸转氨酶、血清胆红素)。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只需复印件,除乙肝及免疫化验单外其它各项必须有,否则材料不齐,病人无法参加申请。
6申请流程:7政府补助政策根据沪爱卫会24号文件《关于本市晚期血吸虫病体征病人医疗费用补助的规定》,晚期血吸虫病体征病人的血吸虫病及其体征相关的诊治费用中,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风险补偿后的自负部分,每次按50%比例补助,每个补助对象全年累计补助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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