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林正华,年出生。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温州市诗词学会会员。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国和省市级的报刊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杂文、评论等。
(一)要争“吾词直”
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段有趣的文字,特抄录于下:
有老儒授徒野寺。寺外多荒冢......一夕,隔墙语曰:“邻君已久,知先生不讶。尝闻吟咏,案上当有温庭筠诗,乞录其《达摩支曲》一首焚之。”又小语曰:“末句‘邺城风雨连天草’,祈写‘连’为‘粘’,则感极矣。顷争此一字,与人赌小酒食也。”老儒适有温集,遂举投墙外。约一食顷,忽木叶乱飞,旋飙怒卷,泥沙洒窗户如急雨。老儒笑且叱曰:“尔辈勿劣相,我筹之已熟:两相角赌,必有一负;负者必怒,事理之常。然因改字而招怨,则吾词曲;因其本书以招怨,则吾词直。听尔辈狡狯,吾不愧也。”语讫而风止。
笔者不禁暗暗为这位老儒叫好,敬佩之意,油然而生。从他“授徒野寺。寺外多荒冢”以及隔墙之语的“邻君已久,知先生不讶”可以得知,这是一位不怕鬼的老儒;再从他与鬼的对话、神态、举动等来看,他更是一位正直、勇敢、坚强的硬汉子。老儒在鬼的“木叶乱飞,旋飙怒卷,泥沙洒窗户如急雨”面前能做到脸不改色心不跳,敢于厉声指责小鬼们惯于使用阴谋诡计的坏“劣相”,着实使我们在阳界的人类汗颜而自认不如。
小鬼们为了“与人赌小酒食”,要老儒暗中改动一个字,而老儒却沉着、机智,公正不阿,立场坚定,没有昧良心改动一字,而是以原书“举投墙外”。同时,他还词正理直又是循循善诱地与那个小鬼进行道德观的教育,指出“两相角赌,必有一负;负者必怒,事理之常。然因改字而招怨,则吾词曲;因其本书以招怨,则吾词直。”这样一个道理。鬼听罢,自知理亏,“语讫而风止”。
“改字而招怨”,错在“吾词曲”,“因其本书以招怨”,贵在“吾词直”。“曲”为理亏,“直”为词正;因私枉法则“曲”,公正大度则“直”。一个“曲”,一个“直”,泾渭分明,有天渊之别。
这虽然是一则谈鬼说怪的故事,但实际上是指谪人事,楬橥世情,意在劝告人们不能徇私枉法,要坚持真理。在当今社会,有人往往为的是一个面子,顾的是一个人情,争的是一种私利,而丢了真理,丢了原则。他们明明知道国家的政策、法律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而为了某种目的,弄虚作假,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社会上被称为“司法腐败”的现象就是这样:一些所谓的法官们,置法律法理、公平正义、社会道德、天理良心于不顾,把权利和金钱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在每每遇到和权利、金钱相牵连的案件时,他们就不加思索地将法律的天平向权利和金钱一方倾斜,他们连纪晓岚笔下的那位要争“吾词直”的老儒也不如,这不能不说是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悲剧。当然,在真理面前立得正,站得稳的同志也大有人在。像上面那则故事中的宁愿“因其本书以招怨”而不愿“因改字而招怨”的老儒一样的同志,正随着我们的党风、民风的好转而越来越多了。他们为争“吾词直”而感到关荣,而以“吾词曲”而感到耻辱。壮哉!
(二)“假货”这东西
先说这个“假”字。单人旁写个叚就是“假”,叚,有两个意思,一是借,二是不真。《说文解字》说:“假,非真也”,所以假字的本义是指人难以为真,人的外形与内质往往不容易达到一致。有些人表面上或在大众面前看来是“人”,而在背后却是“鬼”;有些人借某种荣誉或某种地位、职位或官位之名,却行害人利己、祸国殃民之实,这些人就称为“假”。
由人的“假”使我们想到东西的“假”。东西的假叫“假货”,假货者,货不真、非实也。这连小孩也懂,你买回一包味精,打开一看,原来是白糖,那么,这味精就是不真的,因为白糖不是味精。于是我们就说这味精是假货。历史传说中的“狸猫换太子”中的太子是假的,因为它是狸猫,并非真太子,也是假货。《西游记》中有真假美猴王,那只六耳猕猴的本领没有比真的悟空差,可以同悟空相比美,但他心怀歹意,假冒悟空,打伤唐僧,抢走行李。后来沙僧从观音处找来悟空,真假猴王大战,观音、玉帝、唐僧、阎王等也无法分辨,最后,还是如来佛识破六耳猕猴,悟空一棍将他打死。所以六耳猕猴并非真悟空,也是假货。
还有一种“假货”是掺假之货。酱油加水,其味淡了,味精加米粉,不那么鲜了,猪肉注水,重量增了;这些都是掺假之货,货倒还是货,质量可就差了;卖主利润多了,可是买主可就亏了。
有个成语叫狐假虎威,它出在《战国策》里,说的是有一只狐狸跟在老虎的后面一块儿走,因为狐狸凭借的是老虎的威势,所有其他动物看到它多逃跑了。今人也有效仿狐狸的,有人担心自己的货物名气不大,难以出售,就借他人的名牌也来个“狐假虎威”。这种假货,并不是说其货本身不真,而是说它不是本真的那个名牌,确切地说,应该称之为“假冒货”或“冒牌货’,买回一包“中华”烟,打开一看,并非真“中华”,这是有人借“中华”烟之名,行售非“中华”烟之实,这烟本身也是烟,你不能说它是苹果或荔枝。
其实,冒牌也有两种,一种是借他人货物之名,另一种是借自己原有之名,即名还存实却已亡,其产品质量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货有不真,名有假借,于是假货就千差万别、五花八门。打假者应该用一双火眼金睛来对货识假,分而打之,不能一律采取“付之一炬”的办法,这痛快则痛快些,可货分几等,总有有优劣之别,能利用的还要利用,统统烧掉,岂不可惜!
(三)“应声虫”之说
宋范正敏《遯斋闲览》有这样一个故事:“杨勔得异疾,每发言应答,腹中有小声应之。数年间,其声寝大。有道士见而惊曰:‘此应声虫也。久不治,延及妻子。宣读《本草》,遇虫不应者,当取服之。’勔如言,读至‘雷丸’,虫忽无声。乃顷饵数粒,遂愈。正敏其后至长汀,遇一丐者,亦有是疾,环而观者甚众,因教之使服雷丸。丐者谢曰:‘某贫,无他技,所以求衣食于人者,唯借此耳。’”比此稍早一些的唐·刘束《隋唐嘉话》里也有类似的记载,传说洛阳有一个士人得了应声病,刚一说话喉咙中应声,就去问名医张父仲,张父仲觉得奇怪,日夜思考终于想出一个医治办法。立即取《本草纲目》让他读,他还是不停应声,当看到他害怕的地方就不应了。于是张父仲立即配药医治,果然治好。
世上有没有应声虫以及是否有这种病我们不去考证,但是,这个故事却很有意思,它告诉我们这样一种现象:不学无术的人很想得上这种病,因为“应声虫”会帮他的忙。你一呼,它就应,就如那丐者竟靠它谋生,岂不怪哉!
现在有些“当官”者之所以能在官场上混得下去,很大程度上是得力于这种怪病。要使自己有人捧场喝彩,有人为自己代脑、代笔、代声等必须患上这种病。这叫做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应声虫”就是在适宜的气候和土壤中应运而生的。它们投主子之所好,揣摩主子的心理,对主子心里所思,口里所渴,眼里所盼,身上所穿等等必须心领神会,做到事事迎合,时时做好“应声”之准备。患上了这种“应声虫”病的领导自己不用看书,不用动脑,不用写文章。作报告时只要照本宣读别人写的讲话稿就行了。据说有某官员在作报告时把“衷心感谢”念成“哀心感谢”了,博得下面哄堂大笑。事后此君还埋怨为他起草报告的人偏偏写了这样一个难辨的字,真是冤枉了那位“应声虫”。
其实,那些没有主见,损失中国共产党党员原则的“为官者”不仅喜欢别人充当自己的“应声虫”,他们自己也喜欢当人家的“应声虫”。君不见,他们不学习,不思考,听信社会上的谣言,也津津乐道这些谣言,传播这些谣言。人家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他就说我们的月亮就是比不上外国的;人家说人死了有灵魂,他就说鬼神是存在的;人家说外国比中国民主,他就说中国就是不民主等等。有同志在一篇题为《不做“应声虫”,要做“坚定者”》的文章里说得好:“我们的党员干部,要防止成为西方道德价值的‘应声虫’”,“不做‘应声虫’,要做政治上的坚定者。”这就从另一面告诉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毫无主见,随声附和,失去共产党信仰的领导干部。这是很危险的现象,殊不知,一个信念不坚定的人,尤其对党员干部来讲,这是非常可怕的。
是病就要治,是虫就要灭。“应声虫”侵入机体,就有败坏肌肤、直至危及生命之忧,我们不可等闲视之。如果“应声虫”已经钻进你的腹内,你还蒙在鼓里,那就更加危险了。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对待“应声虫”病的态度要像对待送瘟神“血吸虫”病一样,要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它!幸好治疗“应声虫”病还有“雷丸”这一贴特效药。何谓“雷丸”?笔者告诉大家四句话:
立场坚定不忘本,独立思考见精神。
不能人云你亦云,躬行其政贵修身。
(四)应是四海无荒田
古诗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连幼儿园里的孩子也能背诵的诗,除了说明粮食得来不易,种田辛苦之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粮食离不开土地,而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所以寸土寸金,要十分珍惜土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没有土地,就没得饭吃,这样一个连三岁孩童都知道的常识却被当代的一些“官员”和唯利是图的人忘得一干二净。他们只顾眼前的利益,疯狂地掠夺良田,糟蹋沃土;他们在抢子孙后代的饭碗,而我们善良的子民们有的叫苦连天,有的忍气吞声,有的只能无可奈何......
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个别的情况,全国各地多有这种现象。让我们看一下年《中国青年报》一篇报道里的这样一段描述:
东风镇位于贵阳市东北郊,总面积73.6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此地环境优美、气候宜人,南明河、渔梁河、渔洞河3条河流在这里迂回交汇,山脚下的万亩农田是旱涝保收的天然粮仓。村民们告诉记者,贵阳多山少水少田,乌当这块土地肥沃,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远近闻名的粮食基地。然而,这里不久将不再有稻花飘香,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高档别墅和大片高尔夫球场。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这里。眼前这片土地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到处被挖得沟壑纵横,大片庄稼地被翻起、铲平。再往里走,一个人工湖出现在这片土地的中间,四周绿草茵茵,有的草坪刚刚铺上,保护膜尚未揭开。这里就是乐湾国际的广告中出现的高尔夫球场。球场外,一边是正在兴建的欧式别墅,有的已经轮廓初现,红瓦白墙,拱门圆窗,典雅别致;另一边是正在拆迁的农家小楼,有的已经成了一片瓦砾,有的还剩个大门,有的刚拆到屋顶,工人正抡起大锤用力砸下,农妇在旁边抹着眼泪,男人则蹲在地上抽闷烟......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其中第十四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单位,我们的各级领导,有没有都按这些法律规章办事呢?
更使人不忍目睹的还有那些良田多年抛荒,没造房子,没修道路,也没其他用途,任其稗草丛生,垃圾满地,天啊,白白浪费了多少粮食!“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又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一切,白纸黑字,有法可依,法制凛然。
可是现在,毁田的还在毁田,造房的还在造房,抛荒的还在抛荒,长草的还在长草。笔者每每见此情景,感慨不已:地养人,人可不能不养地啊!而且,令人不解的是,有些违法毁地的现象恰恰又是下面的某级政府的行为或视而不见,见而不管,你说怪不怪哉!
管好土地并不是只让土地呆在那里任生杂草,管好土地也并不是只种不理,而要精耕细作,护好田,养好田,种好田。现在,我们的国家有没有农业部?有没有农业局?有没有农业科?有没有管农业,管农村,管农民的机构?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这些部、局、科的领导和有关的领导同志,就要真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去带领农民切切实实地、认认真真地、不折不扣地护好田,养好田,种好田!
宋人有一首《畲田词》写得好:
北山种了种南山,
相助力耕岂有偏?
愿得人间皆如我,
也应四海少荒田。
借此春光明媚之际,江南即将备耕季节,让我们到田头走一走,到山头看一看,来唤醒沉睡的土地,不仅做到“少荒田”,阿弥陀佛,而且要“无荒田”才好啊!
(五)安事一屋乎?
东汉时有一个叫陈蕃的少年,有一次他因未打扫自己的庭院而被他父亲的朋友薛勤所批评:“孺子何不扫以待宾客?”陈蕃少年气盛,笑道:“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屋乎?”薛勤反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有没有继续作答,有没有再反唇相讥,笔者不得而知,可有一点可以肯定,世人往往都引用这个故事为由头,说明应该先“扫一屋”,然后再“扫天下”,或引申开去,说明只有付诸行动,从小事做起,才能办大事,才能实现远大的抱负这一道理。
其实,细细一想,我倒以为陈蕃的话也颇有见地。原因是,“扫一屋”并非“扫天下”的必要条件,“一屋不扫”的人不一定就不会“扫天下”。表面看起来,“一屋”和“天下”还像是小事和大事的关系,但究其实质,却是自己和他人的关系,也就是私与公的关系。在现实社会中,倒是很多人因为忙于“扫天下”而无暇顾及自己的“一屋”。我们有很多的好干部一心扑在人民的事业上,国家的大事上,而没有功夫照顾自己的小家庭;相反,有些人整天累月甚至一辈子都在苦心经营自己的安乐窝,就拿打扫环境卫生来说,有人把自己的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地板擦得如同镜子一般,家具揩得锃光闪亮,客人进屋非得脱鞋不可;但是屋外呢,只有一墙之隔,几步之远的公共场所,大街小巷上,即使堆满了臭气冲天的污秽垃圾,也视而不见,泰然处之。这种只顾自己小环境而不管天下之大环境的做法不正是陈蕃所要反问的“安事一屋乎”?
当然,陈蕃没有去打扫自己的小屋理应受到批评,他是不是因为忙于其他事还是其他有什么原因而耽误了打扫我们不得而知,可有一点是值得我们记取的,这就是:自己的小屋要扫,外面的大路更要扫,自己的小事要办,公益的大事更要办!
(六)“嫉恶如仇”与“姑息养奸”
电视剧《水浒》中“黑旋风”李逵误会宋江抢走满堂娇的一段情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黑旋风”下山打探戴宗的消息,在回来的途中经过王林老汉的酒店,听了王林的一番关于宋江怎样抢走他女儿满堂娇的诉说后,他勃然大怒,手提板斧,上得梁山,砍倒杏黄旗,大闹忠义堂,发誓要杀死宋江为王林报仇。梁山众弟兄劝解无效,宋江决定和李逵一起到王林酒店去对质。经过王林的辨认,证实了抢他女儿的不是宋江,原来是一个恶霸派人冒充宋江抢走了满堂娇。真相大白,矛盾解开,李逵和梁山众弟兄一道杀死了恶霸,救出了满堂娇,李逵也向宋江认错请罪。
这实在是一段很好看的戏。如果撇开李逵没有深入调查研究而引起了这一场误会这个过错不谈,专就李逵这一条血性大汉的另一面——“嫉恶如仇”来说,是很值得我们称道和肯定的。李逵能把善与恶、爱与憎分得清,而且不论是谁,哪怕是自己的亲如兄弟的“宋大哥”做了坏事,也不留情面,也要大义灭亲。这种正义感是何等的可贵!
但是,在现实社会里,这种正义感却日渐稀少了,不仅是一般的群众缺乏了这种正义感,就是在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里,也痛心地发现与此完全相反的事情。笔者看到媒体上有这样的报道:南方某市的一位市长明明看到黑社会的一股恶势力肆无忌惮地干扰和破坏了我们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同政府分庭抗礼,但是这位市长却听之任之,无动于衷,让恶势力逍遥法外。其结果,虽然这位市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却是很难一下子就能挽回的。身为一市之长,连正义感和责任感也没有,着实使人感到愤慨。如果用“姑息养奸”着四个字来评判这位不称职的市长的话,那是最合适也不过了。
对恶势力的宽容,以至于姑息养奸,这是软弱的表现,是丧失理智和道德的表现,是我们党内的一种腐败的表现,也是犯罪的表现。这样做,对自己,对别人,对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繁荣昌盛都是十分不利的。特别是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如果丧失了应有的道德素质,连美与丑、善与恶也不分,连爱与憎的感情也没有,其结果就就会使仇者快亲者痛,就会给党和人民造成危害和损失。
写到这里,笔者忽然想起来朱镕基曾说过的一段话,就让这段话作为这篇短文的结尾吧:
“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决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一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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