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不能献血的情况
1、年龄未满18周岁或已超过60周岁。
2、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
3、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
4、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
5、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疟疾病愈未满三年。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
7、近五年内输注过全血及血液成分。
8、口服过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
9、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
10、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1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未满二周,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未满一年。
12、接受动物血清于最后一次注射未满四周。
13、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未满一年。
二、不能献血的情况
1、上一次献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检验结果有一项是否为不合格?
2、是否患有病毒性肝炎或肝炎标志物检验阳性?
3、是否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4、是否有吸毒史、同性恋史及多个性伴侣?
5、是否患有梅毒、淋病或其他性传播疾病?
6、是否在近一年内与上述3~5条中的人员发生性行为?
7、是否患有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或反复发作的过敏史?
8、是否患有麻风病、结核病或血液病?
9、是否患有各种心脏病、高血压病、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心血管疾病?
10、是否患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呼吸系统疾病?
11、是否患有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消化系统疾病?
12、是否患有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泌尿系统疾病?
13、是否患有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
14、是否患有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
15、是否患有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寄生虫及地方病?
16、是否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
17、是否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
18、是否患有慢性皮肤病,特别是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
19、是否患有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的眼科疾病?
20、是否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
21、是否患有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及有家族病史,或接受过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的治疗?
22、是否患有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性某些职业病
23、是否患有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
三、献血者回告:如果认为自己已献出的血液不安全,请及时告诉我们(-14),我站将对您的血液进行废弃处理,并为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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